永吉法院: 民间借贷起纠纷 朋友失睦上法庭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3-04-23作者:阅读:5293

导读: 本网讯(永吉法院郑跃刘芮廷)民间借贷是一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总有个别借款人抱有侥幸心态,躲避债务,违背人际之间诚实信用原则。近日,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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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永吉法院郑跃 刘芮廷)民间借贷是一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总有个别借款人抱有侥幸心态,躲避债务,违背人际之间诚实信用原则。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西阳法庭受理了一起发生在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2021年,赵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在刘某处借款人民币合计40000元,分别于2021年10月12日借款20000元,10月14日借款10000元,10月29日借款10000元。三笔借款刘某都以微信转账形式借给被告,后期刘某多次索要欠款,赵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刘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

据刘某所述,赵某与刘某都是多年的朋友,只因赵某多年不偿还欠款,才起诉至法院,希望法院支持诉请。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得知此情况,在确保在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以求更好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最初,刘某不认同调解,认为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官从专业角度进行了普法,告知刘某民事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不遵守调解书内容,刘某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刘某也体谅赵某的难处,同意以调解形式给赵某一年时间筹措钱款,赵某也表示会尽快想办法筹钱,争取早日偿还原告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