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创新举措 案件顺利执结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3-07-24作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阅读:5737
导读: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发生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创新型执行举措,通过”执前调”程序启动委托评估的方式,成功获得当事人的满意,促成此案以物抵债顺利执结. 费某与吉林某...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发生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创新型执行举措,通过”执前调”程序启动委托评估的方式,成功获得当事人的满意,促成此案以物抵债顺利执结.
费某与吉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案中费某称因做生意失败导致无能力偿还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经调查费某名下有多处房产,有偿还能力。经执行局讨论决定启动“执前调”委托评估。确认费某名下5处房产价值共计70余万元。待双方了解房屋价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费某用5处房产以物抵债的方式偿还吉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80000.00元,借款内利息7322.07元,并支付从2019年2月5日起至本金结清日为止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及复利。此案通过“执前调”程序启动委托评估的方式,做到了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在“执前调”阶段,通过以物抵债顺利“执结”。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探索出 “执前调”委托中院启动评估程序,即让当事人在执行前就能了解财产价值,提高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和解的成功率,解决执源治理工作。又在执行过程中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完善调栽审执衔接工作机制,力求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将争议在源头上化解,真正形成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合力,开启执行减负的创新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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