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法院:依托争议化解中心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4-05-10作者:崔苍竹阅读:8598

导读: 宁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法院的定纷止争职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与行政机关多方联动,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助力宁江法治政府建设。汇聚府院合力,深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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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法院的定纷止争职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与行政机关多方联动,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助力宁江法治政府建设。

汇聚府院合力,深化调解机制建设

充分运用宁江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构建党政主导、综合协调、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借助党委协调各方的优势,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坚持把诉源治理摆在前面,把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着力加强对行政争议规律特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等问题的分析研判,主动与行政机关通报会商,共同研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提高调解效率和实际成效。

突出诉前调解,开展行政案件实地审查

积极借助诉讼服务中心的平台和资源优势,建立源头排查机制,引导当事人积极进行诉前调解。变“书面、材料”为“实地、当面”,深入基层、勘验现场、走访群众,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并根据案件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询问,使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事实真相更加全面地把握和认识,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

整合协同资源,不断提升服务效率

加强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在调解或审判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和纠纷化解的有效合力。努力搭建法院与各机关的争议化解桥梁,指定诉讼服务中心专门人员进行对接,配合诉前纠纷排查,引导涉诉群众合理表达诉求,预防争议助力调解。与调解机构、综治中心进行对接,找准诉前调解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树立调解公信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在下一步工作中,宁江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优势,探索总结协调化解经验,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方式,多部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宁江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