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护航:以法治力量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4-06-12作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阅读:7886
导读: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法定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父母应该让孩子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成长,抚养费就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作为父母你们应该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怀与爱护。”这是白石山林区基层...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法定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父母应该让孩子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成长,抚养费就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作为父母你们应该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怀与爱护。”这是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调解室传来的声音,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一起因抚养费产生的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原告李某与被告纪某离婚后,双方协议约定女儿由李某抚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因身体状况不佳,无力继续承担抚养责任,双方协商后将抚养权变更给纪某。然而,变更后孩子并未与纪某共同生活,而是寄养在李某的父母家。就这样,孩子一直住在外公外婆家。因此,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无耐之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后,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立即通知双方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及孩子本人意愿后,承办法官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积极引导父母双方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化解矛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抚养费的给付对孩子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作用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让双方都认识到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给外公外婆,作为孩子寄养期间的费用;同时,双方也约定了将来探望孩子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学习。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也体现了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在处理家庭纠纷时的人文关怀和法律温度,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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