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中院:深化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助力法治松原建设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4-08-13作者:崔苍竹阅读:6802

导读: 8月2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松原市司法局、松原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第三次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万立众,市律协会长车宏伟,各基层法院院长,松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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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松原市司法局、松原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第三次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万立众,市律协会长车宏伟,各基层法院院长,松原中院部分部门负责人,市律师协会9名律师参会。

会议通报了第二次座谈会与会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万立众表示,要充分认识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律师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意义、建立“三方会商”机制的必要性。要采取务实举措,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推动常态化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有效落实,以更健全的机制,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亲”“清”关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在推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建设中主动作为,强化政治思想阵地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同时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周兴志表示,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是松原中院党组忠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而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律师工作的“第一站”,要持续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完善律师调解达成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大对违规问题的调查惩处和通报力度,做实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要落实制度要求,加强离任法官、在职法官近亲属从业禁业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