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不松懈 陈年旧案终执结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4-08-16作者:阅读:6831

张某满怀感激地说道:“真心感谢法院执行局!是你们让我摆脱了沉重的债务负担,从此无债一身轻。我再也不用东躲西藏,终于能够挺直腰杆、堂堂正正地做人,重新恢复正常的生活,尽情地享受人生!”
时光倒回至十年前,2014 年2月14日,原告吕某、王某、孔某分别向舒兰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被告张某告上法庭。被告于 2011 年 3 月 13 日分别向同村的三人出具欠据,其中吕某与孔某各借款 30000 元,王某借款 50000 元,本金总计 110000 元。被告张某承诺于 2012 年 1 月末偿还欠款,但在借款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张某却销声匿迹,其电话号码也处于停机状态。无奈之下,三人只好起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2014 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尽管执行法官不遗余力地多方探寻,却始终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最终这三件执行案件不得不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时搁置。
2024年初,孔某来到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恢复执行。执行局工作人员耐心接待,重新梳理案情,抽丝剥茧、层层深入,一点点查询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相关消息。通过公安机关的人口户籍登记,获取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时,发现其电话彩铃为一家装修装饰公司。执行工作人员依据彩铃名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查询中发现该公司法人正是消失许久的张某。原来,张某当年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十余万的外债,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后因疫情导致其失业,他又回到舒兰做起了装修生意。
当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小组即刻驱车前往该公司,找到了消失多年的被执行人张某。在现场了解情况时,张某起初存有侥幸心理,说自己只是打工人员,并非老板。然而,当我方出示工商登记查询结果后,张某终于不再狡辩,主动要求与三位原告通话协商解决此事,协商后当场将所欠多年借款全部还清。至此,上述三件执行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执行裁定书中写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恢复执行”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是无数积压多年的执行案件当事人心中的一线希望,
负责恢复执行工作需常备“三心”,即细心、耐心与恒心。细心,在于接到执行案件时,先不论案件办理的难易程度,而是要对整个案件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耐心,体现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都要平等对待,避免给任何一方当事人造成误解;恒心,则是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绝不妥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绝不半途而废。
执行攻坚工作绝非一蹴而就,恢复执行工作面对多为陈年旧案,唯有克服畏难情绪,奋勇向前,怀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与敬业精神,加上知难而上的进取之心,方能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