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和源清” 暖乡土:基层司法当以 “和” 化纷守民生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5-08-26作者:阅读:8850

导读: 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今天,如何让司法力量真正成为乡土社会的 “稳定器”,是新时代基层法庭的重要命题。西峡法院双龙法庭以 “山和源清” 审判品牌为抓手,通过一场历时四年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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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今天,如何让司法力量真正成为乡土社会的 “稳定器”,是新时代基层法庭的重要命题。西峡法院双龙法庭以 “山和源清” 审判品牌为抓手,通过一场历时四年劳务纠纷的圆满化解,生动诠释了基层司法从 “纠纷解决” 到 “社会治理” 的功能升级,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践样本。

   “山和源清” 的核心智慧,在于重构了基层司法的价值坐标。传统司法往往陷入 “就案办案” 的机械闭环,而双龙法庭跳出这一思维,将矛盾化解置于乡村社会关系网络中考量。董某与赵某的劳务纠纷看似简单,实则关乎乡土社会 “契约精神” 与 “人情伦理” 的双重维系。法庭没有简单立案判决,而是启动 “法庭 + 村调委” 联动机制:法官依据《民法典》明确劳务报酬支付的法律底线,退休法官姬海朝等通过 “靶向培训” 的调解员则用 “互帮互助” 的村规民约唤醒共情。这种 “法为基、情为桥” 的路径,既守住了法治原则,又修复了邻里关系,恰是最高人民法院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改革要求的鲜活实践。

   “山和源清” 的实践创新,体现在构建了多元解纷的长效机制。基层纠纷看似 “小事”,却承载着民生温度。双龙法庭深刻把握这一特点,将治理端口前移:一方面通过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 “依法调解 + 乡土表达” 的双重能力,2024 年已培训调解员 50 余人次,覆盖全镇 12 个行政村;另一方面建立 “庭村直通” 机制,法官与调解员共同核查施工清单、厘清费用明细,用 “透明化核算” 消除争议隐患。这种 “专业赋能 + 就地化解” 的模式,使矛盾平均化解周期缩短 26%,诉前调解成功率持续提升,真正实现了司法部提出的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的治理目标。

   “山和源清” 的深层价值,更在于塑造了法治乡村的文化根基。乡村振兴离不开 “治理有效”,而有效的核心是法治精神与乡土文化的共生共荣。双龙法庭通过三类实践实现这一融合:在主体上,培育 “法律明白人” 队伍,发挥其 “三缘”“三情” 优势,让法治宣讲接土气、入人心;在方式上,将调解过程转化为普法现场,用董某还款等鲜活案例诠释 “欠债还钱” 的法律准则与 “以诚待人” 的乡土伦理;在目标上,通过 “案结事了人和” 的效果积累,使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成为村民自觉。这种浸润式普法,比单纯的法律条文宣讲更具穿透力,为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筑牢了群众基础。

   从董某与赵某握手言和的瞬间,到 “法庭 + 村调委” 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山和源清” 品牌的启示意义深远:基层司法的高度,不在于办理多少大案要案,而在于能否成为乡村治理的 “枢纽节点”;基层司法的深度,不在于程序多么精密复杂,而在于能否将法治精神注入乡土肌理。双龙法庭的实践证明,当司法品牌真正扎根基层、融入民生,就能实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的乘数效应。

   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坐标上,“山和源清” 不仅是一个法庭的品牌标识,更是基层司法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动注脚。期待这种 “以和为贵、清源止纷” 的治理智慧,能在更多乡土大地开花结果,让司法温度始终温暖民生、守护和谐。

(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