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解心结 当场履行化干戈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5-09-04作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阅读:7724

导读: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仅及时遏止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更修复了原本破裂的邻里关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据悉,原告与被告为邻居,原告经常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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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仅及时遏止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更修复了原本破裂的邻里关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与被告为邻居,原告经常将新买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被告家院墙边,最近一段时间,因大雨冲刷,被告家年久失修的院墙倒塌,砸坏了原告停放的三轮车,双方产生争执,加之多年来邻里间摩擦不断、积怨较深。原告称在交涉过程中,被告不仅拒绝赔偿,还对其进行了辱骂,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三轮车维修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强烈,若贸然组织调解或开庭可能会使矛盾进一步升级。为此,承办法官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详细梳理矛盾起因,深入了解双方想法,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对症下药,分头调解,一方面倾听原告诉求,厘清事情来龙去脉,另一方面,主动了解双方积怨产生的根源,对被告开展思想感化工作。同时,法官向原、被告释明各自的过错责任以及损失赔偿的标准,并积极联系双方的子女,从亲情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维修费共计700元,调解现场,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多年的邻里积怨得到化解,该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