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速执行!得到来自大学生的感谢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04-07作者:阅读:6855
导读: 本网讯 蛟河法院 方鹏“感谢法官,帮我把钱要回来,这都是大学得奖学金期间攒下的钱”近日,蛟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通过微信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

本网讯 蛟河法院 方鹏“感谢法官,帮我把钱要回来,这都是大学得奖学金期间攒下的钱”
近日,蛟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通过微信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
孙某是一位在校大学生,学习刻苦,努力上进,凭借优异成绩获得了奖学金。李某于 2021年下半年分八次向孙某借款共计人民币 10315元,用于个人使用,孙某将自己积攒的奖学金借给李某后,李某始终不还。
孙某于2022年10月向蛟河法院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官调解,李某同意于2022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孙某欠款10315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相关手续。李某在接到法律文书以后,于2023年3月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说明期间未履行调解书的原因,执行法官耐心的对李某交代义务和责任,强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李某后幡然醒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立即将欠款一次性转账到蛟河市人民法院账户,执行法官将李某主动交付的10315元执行回款全部发放给孙某,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借款有风险,签字需谨慎,借钱时多考察对方的信誉如何、有没有偿还能力,谨慎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和信用实施民事行为,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