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舒兰:因案施策巧化解,以酒抵债促执结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04-14作者:阅读:5383

导读: 舒兰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变通思路、因案施策,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执行,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困难,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执行取得了实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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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变通思路、因案施策,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执行,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困难,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执行取得了实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升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2021年秋,奚某在李某处赊购黑水稻,黑水稻价款共计人民币58000元,赊购后奚某一直未给付该款,经李某多次催要后,奚某出具了欠据一枚,约定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约定期限已过,奚某仍未偿还货款,李某无奈起诉到舒兰市人民法院,要求奚某偿还58000元黑稻款,并给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网络查控后,发现奚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奚某未偿还黑稻款并非故意拖、欠、赖,而是事出有因,奚某经营的合作社利用有机黑米自制黑米酒,一直较受欢迎,但近年受到当前市场及疫情影响,现有酒无市,且资金量断开,才导致其资不抵债,一时难以履行这笔欠款。执行法官考虑到现实情况如果单纯依靠酒厂销售来偿还债务,耗时长、风险大。酒厂现在还能够继续运转,采用以酒抵债的方式是解决的一个办法,经过沟通双方均同意此方法并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奚某以酒抵债,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酒的具体度数、品质、数量、价格进行了核对确认,最终以每斤15元价格、4000斤酒抵偿58000元欠款及利息,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