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味”“花香味”“甜味”——这些都是“毒”味!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05-31作者:阅读:5713

导读: “今天听了检察官叔叔的讲解,我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果味、甜味,其实都是毒害我们身心健康的毒味,我们一定要远离它!”5月31日,在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爱同行、共护花开”走进丁河中学活动现场,...

   “今天听了检察官叔叔的讲解,我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果味、甜味,其实都是毒害我们身心健康的毒味,我们一定要远离它!”5月31日,在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爱同行、共护花开”走进丁河中学活动现场,听了检察官王国强以案释法的法治课,同学们瞪大眼睛吃惊地说。

    此前,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康某某非法经营案时发现,康某某可能存在一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的上线,随即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要求查明康某某的上线及电子烟的进货渠道,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西峡县公安局根据县检察院移交的线索及提供的侦查方向进行侦查,发现康某某的上线常某某具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嫌疑,遂立即对常某某立案侦查。
    5月29日,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常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在某中学附近开了一间电子烟门店,2022年10月1日至今常某某通过该店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18.9万元。据常某某供述,在他店里消费的不乏未成年人。
2023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为了下一代免受烟草侵害,世界卫生组织将“世界无烟日”定在儿童节的前一天。
    据悉,电子烟新国标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着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电子烟的口味、使用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标准规定。而该案中常某某所销售的正是被新国标所禁止的“果味”、“花香味”、“甜味”等调味电子烟。
    案发后,西峡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学校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伪劣电子烟的乱象,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展开“共护无烟青春,守护少年的你”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发放《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 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宣传手册、联合多部门出台《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多种手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关系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我们会持续有力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形成整治合力,聚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在此也顺祝所有孩子们六一儿童节快乐!”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国强这样说道。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