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95后陷网贷纠纷 法官换位思考促和解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06-26作者:阅读:4652

导读: 本网讯(永吉法院牟晓琦 刘芮廷)随着经济社会和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年轻、线上消费、敢于尝试,“网贷”早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前有“花呗”后有“白条”,超前消费、借贷消费...

本网讯(永吉法院牟晓琦 刘芮廷)随着经济社会和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年轻、线上消费、敢于尝试,“网贷”早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前有“花呗”后有“白条”,超前消费、借贷消费已成为普遍现象,若能如期还上则皆大欢喜,但若还不上则会官司缠身。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于小额借贷引起的追偿权纠纷。

该案中贷款人小华(化名)是一名95后的年轻人,在某APP平台申请了小额贷款,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但是这笔贷款到期后,小华却迟迟还不上,受平台及银行委托,担保公司将小华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华,了解到95后小华刚上班不久,在接到法院的电话时,小华十分慌张,怕对自己的工作和未来有影响,可是小华暂时又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所以有调解的意向,便问法官能不能走调解渠道,可不可以适当减免,分期还款。了解到小华的想法之后,法官和担保公司方沟通能否酌情减免一些,担保公司斟酌后,考虑到小华的实际经济情况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借款,也同意了这个方案,但是仍然需要履行完庭审程序。由于小华在外地工作,来院开庭不便,所以法官决定采取互联网开庭的形式,但小华不想让同事知道自己欠款被起诉到法院的这件事情,希望法院在午休时间进行庭审,以便于自己找一个方便的地点参加庭审,法官对小华的情况表示理解,取得担保公司方的同意后,在午休的12点,双方当事人参加了这次“特别”的庭审,按照之前协商的方案,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