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以调促和”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06-27作者:阅读:4043

导读: 本网讯(永吉法院:车美静刘芮廷)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雨露、空气一般,对市场主体而言是不可缺少的要素。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法官邓卢珊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的租赁合同纠纷,获得了两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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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永吉法院:车美静 刘芮廷)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雨露、空气一般,对市场主体而言是不可缺少的要素。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法官邓卢珊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的租赁合同纠纷,获得了两家公司的认可。

2015年6月至2018年间,吉林某建筑节能科技公司(以下称节能公司)多次租赁某检测技术公司(以下称检测公司)电动吊篮用于施工,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节能公司仍继续租赁检测公司的电动吊篮,截至2018年初,节能公司尚欠检测公司租赁费8万余元。节能公司于2022年3月向检测公司出具支票,但节能公司的存款账户并没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导致该支票无法兑付,后检测公司又多次向节能公司催促,但节能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检测公司起诉至法院。

邓卢珊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后,本着减少双方企业诉累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两家公司,了解详细情况。节能公司对法官说自己不是不还钱,而是目前经营确实有困难,别人还欠着自己工程款,资金实在不宽裕,并询问法官能否帮忙沟通调解,再宽限一阵子,或者分期还款。了解到这一情况,邓卢珊又和检测公司耐心沟通,将节能公司目前的情况告知检测公司,劝导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不易。强调打官司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会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牵扯精力参加诉讼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会有一定影响。在邓卢珊不懈努力下,检测公司也对法官的良苦用心表示认可,最终同意对方分期还款,两家公司达成共识,本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