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调解撤诉化干戈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06-27作者:阅读:4233

导读: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家蔬菜供应商店,被告是一家饭店,被告经常在原告处购买食材及调料,但今年3月被告在原告处赊购货物后一直未给付货款,合计拖欠货款7000余元,原告在多次催...

微信图片_20230207152520.jpg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家蔬菜供应商店,被告是一家饭店,被告经常在原告处购买食材及调料,但今年3月被告在原告处赊购货物后一直未给付货款,合计拖欠货款7000余元,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被告表示确实存在拖久货款的情况,对原告起诉的货款数额也认可,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能够体谅并给予一定的期限进行还款。调解过程中,法官也详细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并询问原告是否能给被告一定时间进行还款,并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偿还货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就还款方式、期限达成了一致,并表示不会因为这次纠纷影响多年的合作,原告自愿撤诉。

法治社会尤其讲究契约精神,买卖交易更应尊重双方的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应信守承诺,及时履行所负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