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爱企之心,行利企之事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10-27作者:赵彩辰阅读:2951
导读: 船营法院积极践行“服务经营主体”活动理念,坚持把正确处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
船营法院积极践行“服务经营主体”活动理念,坚持把正确处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将涉案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贾某、肖某二人为某小区业主,因拒缴物业费,原告某小区物业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两名业主诉至船营法院,要求两人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承办法官认为:物业纠纷看似小事,却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影响着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同时,考虑到此类案件涉及群体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增加双方的诉累,还将激化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不利于从源头解决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因此承办法官接收材料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矛盾焦点出发,从情理法等角度入手,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及时转达双方调解意见。经反复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与原告物业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向物业公司补缴了物业费,物业公司随即递交了撤诉申请。
怀爱企之心,行利企之事。船营法院将持续为辖区企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企业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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