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查企业漏洞,优化企业管理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11-14作者:罗文敬阅读:3896

导读: 近日,船营法院审理了一起固定电线杆的电信设施致行人受伤的案例,电信公司要对损害结果负全责吗?行人本身有无过错?能否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为固定电线杆,电信公司设置了一条钢绞绳,斜跨整条南北通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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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船营法院审理了一起固定电线杆的电信设施致行人受伤的案例,电信公司要对损害结果负全责吗?行人本身有无过错?能否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为固定电线杆,电信公司设置了一条钢绞绳,斜跨整条南北通行的人行道,但既无警示标志,也无安全防护措施,傍晚时分,天色渐暗,小美途径此地,撞到钢绞绳,倒地受伤致残。遂诉致法院,要求电信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数十万元。

经审理认为:电信公司明知其辖属电信设施妨碍通行,影响公共道路的正常、合理使用,却怠于履行工作职责和管理、注意义务,对安全隐患持放任态度。为督促此类控制风险和享有收益的行为人敬业尽责的对待自己的工作, 应对其科以更为严格的责任,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电信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小美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考虑事发时的客观环境情况、侵权行为的异常程度和双方的注意义务程度,认定小美不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据此减轻电信公司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电信公司赔偿小美全部合理损失。

作为一家业务覆盖面广、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电信企业,被告明知辖属电信设施属妨碍通行的障碍物,却怠于履行工作职责、管理和注意义务,为更好督促此类行为人对他人的权益予以高度重视和负责,妥善改进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积极敬业尽责的对待自己的工作,更好的处置风险,应加重此类行为人的责任,为他们敲响警钟,避免今后给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类似损害。

公共利益无小事,拥有更多权益、更具风险控制能力的社会主体,应更加注重提升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及时盘查工作中的漏洞隐患,优化管理,积极作为,承担自身应尽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为优化全社会营商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