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力度”,提升助企“温度”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3-11-24作者:陈冰阅读:2341

导读: 吉林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某农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船营法院审理后,判决农机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支付货款68000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农机公司未主动履行。新能源公司向船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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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某农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船营法院审理后,判决农机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支付货款68000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农机公司未主动履行。新能源公司向船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农机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均没有得到正面反馈。执行法官决定以农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突破口督促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共同努力,终于找到了农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踪线索,执行法官前往当地找到了肖某,并将其带回吉林。

在沟通过程中,肖某反复强调农机公司经营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看着执迷不悟的肖某,执行法官向她讲清楚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考虑到农机公司很快会迎来秋粮收割旺季,执行法官为肖某耐心地分析了利弊,希望她改变态度、积极面对,在法官的批评教育和耐心引导下,肖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农机公司当场履行20000元,剩余款项在8个月内分期履行完毕,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营商环境无小事,涉企案件无小事,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以执行工作的力度、温度助企纾困,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和被执行企业解困双赢,全力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服务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