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高效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栏目:法治聚焦日期:2024-01-16作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阅读:6602
导读: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高效化解一起因购买化肥而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在黄松甸镇经营种子化肥生意,2022年被告李某在原告邹某处以赊欠的方式购买化肥后向原告出具欠条并约定秋...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高效化解一起因购买化肥而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在黄松甸镇经营种子化肥生意,2022年被告李某在原告邹某处以赊欠的方式购买化肥后向原告出具欠条并约定秋后卖粮给付,到约定给付时间后,原告邹某多次要求被告杜某偿还此笔化肥欠款,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 原告无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争议数额不大,调解的空间很大,随即通过电话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在得知李某在外地不能及时到庭参加调解时,法官便采用线上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释法明理,最终被告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当庭给付完毕。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贡献一份积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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