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栏目:今日资讯日期:2023-07-11作者:崔苍竹阅读:2439

导读: 贩卖毒品,害人害己。为深化全民禁毒宣传工作,传播禁毒理念,打击毒品犯罪,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毒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8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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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害人害己。为深化全民禁毒宣传工作,传播禁毒理念,打击毒品犯罪,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毒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8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50元。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吴某某将从李某某(已判决)处购买的吗啡片多次出售给吸毒人员张某某(已行政处罚),前后三次共向张某某出售吗啡23片,获利人民币1150元,并用于日常花销。此前,吴某某因贩卖毒品罪,于2023年2月15日被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羁押期限自2022年7月6日至2029年7月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发现吴某某新的犯罪,故前郭法院将两次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000元。

下一步,前郭法院将继续保持严打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实现审判一案、震慑一片、预防一类的综合效果,不断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切实为平安前郭、法治前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我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刑法规定贩卖、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切勿因一时利益走上不归路,贻误终生。